一、“一件事”名称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一件事
二、涉及事项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市级);
2、海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市级)。
三、承办部门
1、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四、办理条件
1、属市直管水利工程(汀溪、溪东、竹坝、莲花、石兜、坂头和湖边等7座水库)、市属水利基建项目或按照规定需要市级部门审批的水利基建项目;
2、属跨区的水工程建设且对其它区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
3、思明、湖里区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涉河活动及水工程基建项目暂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4、前期规划和设计文本已编制完成;
5、符合设定依据要求,申报材料齐全。
五、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书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档
材料必要性:必要
纸质材料份数:1
2、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书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材料类型: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档
材料必要性:必要
纸质材料份数:送审稿10份,通过专家评审后形成报批稿原件3份
3、福建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档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有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事项时须提交)
纸质材料份数:5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1、未特别注明来源渠道、出具部门的材料由申请人自备。
2、未特别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未特别注明纸质材料份数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相同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4、未特别注明“电子”、“纸质或电子”的材料,申请人应以纸质形式提交。
5、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6、未注明“非必要”、“容缺后补”的为必要材料,应在提出申请当时提交。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地址:best365提现到账慢_365bet英超_365bet最稳定网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best365提现到账慢_365bet英超_365bet最稳定网址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13号窗口
2、线上办理地址:无
3、是否支持快递申请:支持
八、收费情况
1、收费标准:不收费
2、收费依据:无
九、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0592-7703886
2、监督投诉:0592-12345
十、办理流程图
附后
十一、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二、结果名称
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三、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或邮递送达
十四、附件
1、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理流程图
2、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事项申请书
3、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
4、福建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