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市水利局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月检查督导活动
为强化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结合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市水利局陈忠副局长、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永福带队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活动,重点检查市级在建水利工程各参建方对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贯情况;检查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隐患、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排查情况及小散水利工程纳管情况。本次检查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各参建方共同唱响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旋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规建财务处、水资源与河务中心(供稿)